【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板橋所日前接獲一心急如焚女性民眾報稱搭乘臺鐵板橋站至花蓮站列車,不慎將一具高價黑色古琴(價值約 10 萬)遺留在板橋車站月臺,請求鐵路警察協助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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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員警多日調閱臺鐵監視器影像分析犯嫌穿著、特徵,進而得知犯嫌身分;犯嫌侵佔古琴後隨即攜往萬華區變賣贓物,員警持據向新北地檢署申請核發拘票於 25 日拘提犯嫌到案。犯嫌到案後拒絕說明贓物流向,員警即積極查訪可能變賣區域,在 26 日順利查知買主身份,經通知相關買主到案說明 27 日主動交付該具古琴,28 日通知失主確認領回,全案另依違反刑法贓物罪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臺北分局呼籲民眾搭乘臺、高鐵時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如拾獲遺失物品應交由警察機關公告招領,切勿因一時貪念、據為己有而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