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副所長賴怡蓁說明案情。(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投分局永明派出所警員擔服112年3月11日0-3時巡邏勤務,於1時許接獲報案稱有一女子坐在路中間哭泣,員警到場為徐姓女子(69年次)酒醉哭鬧,經同仁安撫仍持續鬧事不願返家,更多次以髒字辱罵員警,故依妨害公務現行犯予以逮捕。

熱搜新聞 : 【獨家內幕】!!「黑白郎君」警察混兄弟?!|黃姓偵查佐遭黑道打斷手

徐女遭帶回派出所後,仍持續怒罵、更有攻擊員警等行為,待清晨酒意稍退始知犯下大錯,悔不當初,全案偵訊後依刑法妨害公務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熱搜新聞 : 【獨】!!棄置大陸無人機浪費公帑|黃仁痛批中央影響地方草菅人命?

警方在此呼籲,民眾如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有上情,警方必定強勢執法以捍衛執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