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戴昱弘/新北報導】
日前汐止警分局員警於汐止區同興路巡邏時發現路邊停放1部自小客車車身髒污長期占用汽車格,經查該車輛車籍資料號牌逾檢註銷,遂通知汐止拖吊場到場拖吊並開罰,引來民眾駐足圍觀並大大表示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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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遏止無牌廢棄車及逾檢註銷車輛占用道路情形,汐止警分局結合新北市環保局汐止區清潔隊,自110年全面性清查汐止區疑似廢棄車輛,經清潔隊統計占用道路已達廢棄標準車輛總計675輛,移置占用道路無牌車輛 119輛,並於今(111)年3月份執行為期一個月專案,已執行汽、機車共計99部,釋出不少停車及交通空間。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逕予移置保管,並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汐止分局巡官陳俊良提醒,民眾如果有車輛老舊不再使用欲申請廢車回收,可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網站查詢距離民眾住家最近的廢車回收商,由回收商進行回收,以免影響市容整潔或無端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