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111年2月12日19時許,即接獲民眾通報,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的1間通訊行前發生一起疑似聚眾鬥毆案,大同分局民生西路派出所員警立刻到場,防止衝突再度擴大,並將現場相關人士甲方盧姓男子(80年次)、王姓男子(83年次)、江姓男子(93年次)及乙方楊姓男子(79年次)、簡姓女子(87年次)帶返所內,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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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調查發現,乙方簡女日前曾向甲方盧男以購買行動預付卡換取現金的方式達成交易,惟簡女違約斷卡,使預付卡失效,避不見面;日後簡女因缺錢需要現金,遂於臉書上發現有申辦預付卡換取現金之廣告,即聯繫該則廣告主,並相約於案發地見面,殊不料到場之人為上次交易之盧姓男子,盧姓男子質疑為何破壞約定自行斷卡,而造成渠損失,簡女欲離開,盧男以辣椒水噴灑於簡女臉部阻止,此時楊男出現制止,盧男隨即打電話給王姓男子(83年次)到場,因雙方協調未果,致王男情緒失控攻擊楊男。
警方進一步發現,王男攻擊楊男原因係認為楊男無意解決債務問題,一時氣憤出手毆打楊男頭部及推擠簡女肩膀;全案訊後將盧、王、江依刑法聚眾鬥毆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